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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:银行保函可替代预留资金,金额上限为3%
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允许用银行保函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,保证金或替代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%,并对避免重复担保和到期返还作出规定。
来源:住房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(新疆住建厅公开文本)阅读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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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允许用银行保函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,保证金或替代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%,并对避免重复担保和到期返还作出规定。